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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增普票与省增普票之异同

日期:2008-03-08  作者:周建春 石艳琴   【选择字号:

“国增普票”是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含商品零售、水、电、气、油企业)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开具的全国统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省增普票”是指湖北省国税局统一印制并指供给所有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使用的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出口货物销售统一发票和税务机关代开的普通发票除外),即“湖北省增值税普通发票”。目前,在我省范围内,国增普票和省增普票同时并存,为帮助税务干部和广大纳税人正确识别和使用、管理,以下简要分析它们的异同点。

一、  不同点

1、    管理部门不同。国增普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由流转税部门负责管理省增普票由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由票证管理部门(未设票证管理部门的由征管部门)负责管理。

2、     使用主体不同。国增普票由实施“一机多票”系统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含商品零售、水、电、气、油企业)使用,纳入“一机多票”系统的商品零售、水、电、气、油企业和小规模纳税人使用省增普票。

3、    发票版本格式不同。国增普票为电脑发票,其格式、字体、栏次、内容与增值税专用发票完全一致,除了具备购方单位、开票单位、货物或劳务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和金额、开票人、收款人、开票日期等省增普票所具备的内容外,还包括税率、税额和价税合计以及购销双方纳税人识别号和开户行及帐号等内容。国增普票按发票联次分为两联票和五联票两种,基本联次为两联,第一联为记账联,销货方用作记账凭证;第二联为发票联,购货方用作记账凭证。此外为满足部分纳税人的需要,在基本联次后添加了三联的附加联次,即五联票,供企业选择使用。省增普票发票联次为一、三、四、五、六、七联,有手工版和电脑版,手工版发票的金额版本有百元版、千元版、万元版和十万元版等,有的在票面上增设刮奖区,以适应普通发票实施刮奖活动;电脑版发票除单联的卷式发票外,格式与手工版基本相同,卷式发票又有定长与不定长之分。

4、    发票编码规则及印刷位置不同。国增普票的编码原则与专用发票基本一致,发票左上角10位代码的含义:第1-4位代表各省;第5-6位代表制版年度;第7位代表印制批次;第8位代表发票种类,普通发票用“6”表示;第9位代表几联版,普通发票二联版用“2”表示,普通发票五联版用“5”表示;第10位代表金额版本号,电脑版发票用“0”表示。省增普票发票右上角12位代码的含义:第1位为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代码,用1代表国家税务局;第2-5位代表各地市;第6-7位代表制版年度;第8位代表行业,增值税普通发票用2表示;第9位代表发票联次;第10位为金额版本代码,0为电脑版发票、1为万元版、2为十万元版、3为百万元版、4为千元版、5为百元版;第11位为统一发票和企业冠名发票代码,增值税普通发票用0表示;第12位为批次代码。

5、          防伪措施不同。国增普票第二联(发票联)采用防伪纸张印制,代码采用专用防伪油墨印刷,号码的字型为专用异型体。各联次的颜色依次为蓝、橙、绿蓝、黄绿和紫红色。省增普票从200471日起,全国统一普通发票分类代码、发票号码,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统一印制在发票右上角:第一排分类代码,第二排发票号码。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的印制规格一致,发票号码采用号码机印制的,号码机采用哥特字体,发票号码采用喷墨方式印制的,按照号码机的规格喷印。手工发票发票联采用防伪水印纸,水印图案为菱形,中间标有“SW”字样;电脑发票发票联使用的是普通防伪水印纸、水印防伪无碳复写纸和彩纤防伪无碳复写纸。发票联印色为综色,监制章及发票号码采用有色荧光油墨套印,在紫外线灯下呈橘红色反映。

6、    反映的价格不同。国增普票反映的是不含税价格,而省增普票反映的是含税价格

二、  相同点

1、     发票号码位数和印刷位置相同。国增普票和省增普票发票号码位数都是8位,且印制在发票右上角。

2、    发票功能相同。除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的废旧物资开具的普通发票外,国增普票和省增普票都区别于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具有抵扣税款功能,是购销双方收付款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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