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四五月份,我们按照市委统战部的要求,从国税工作的视野角度,对全市进行了一次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情况的调查和思考。通过调查,对我市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基本情况有了进一步的了解。现将调查思考的有关内容汇报如下:
一、 全市个体私营经济基本情况
党的十五大以来,我市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迅速。根据我们国税部门掌握的情况,截止2003年月日底,在我们国税部门登记的个体私营户共计15157户,其中私营企业有587户,这主要是指达到一般纳税人资格的,2003年他们共纳税8488 万元,比上年增长11 %。总体上看,我市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呈现良好态势。但与我省有些地市比,与东部地区比,发展的步子还不快,规模也不大,必须充分看到我市的基本现状,从调查的情况看,主要有这样几点:
1、个体私营经济起点较低。我市个体工商户从事个体经营的年限在5年以内的占绝大多数,10年以上的只占一成左右。这说明,我市个体经济发展多数是在1996年国家宏观环境偏紧、经济发展趋缓时起步的,这就使个体经济的发展错过了良好的机遇,自诞生时起就举步艰难,从而使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资本积累速度较慢。调查表明,90%的个体工商户年收入在10000元以下。
2、私营经济实力不厚。从企业规模来看,我市私营企业的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下的占78.67%。从经营行业看,主要集中在批发零售、餐饮、社会服务等第三产业,占60.8%;制造、加工等第二产业占32.44%;高新技术产业较少。
3、个体工商户遍布各个行业。目前,除了国家战略部门外,几乎所有的行业都有个体工商户涉足,而且相互之间竞争激烈。有70.52%的个体工商户认为,我市个体工商户的数量已基本饱和或偏多,但私营企业还相对偏少。由于黄石地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尚处在初级阶段,其生产经营方式离现代化企业的标准和要求相去甚远。
4、高科技、高技术、高附加值的企业较少。黄石地区绝大多数的私营企业是由国有、集体企业改组、改制而成,生产力水平较低,大多数生产设备为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水平,有的甚至是五十年代的水平,绝大多数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很少有技术型产业,生产设备的更新成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
5、个体私营经济效益不高。受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限制,私营企业生产的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不高,且投入产出率较低,市场竞争能力不强,尤其是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更是如此。
二、问题及制约因素
通过调查,我们发现,我市的个体私营经济之所以不如外地发展快,主要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1、个体私营户发展意识不够。在调查中,有一半人认为我市个体户的小农经营意识严重;在子女就业问题的选择上,有38.2%的人希望子女进机关事业单位,26.14%的人希望到外商投资企业,而选择到私营企业的只有7.19%。在对私营企业主的调查中,虽有63.16%的企业主有引进高科技人才的打算,但实际引进人才的企业只有17%。
2、个体私营户负担较重。在对私营企业主的调查中,36.85%的企业认为有关部门的"吃、拿、卡、要、报(销)"的现象依然存在;46%的个体户认为费用负担太重是经营中最伤脑筋的事情;在收费上,不清楚为什么要收费,是否合法,而且伸缩性较大,有熟人没熟人收费标准不一样。一些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素质太低,工作简单粗暴,强行收取。
3、对个体私营户的政策偏差较多。在对管理部门人员的调查中,80.61%的人认为,目前对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是政出多门,职责不清。由于各种收费政策出自不同的职能部门,难免有重复收费的现象发生。收费者太多,收费项目太杂。有的私营业主想扩大规模,急需购置土地或闲房,不知道应该找谁。由于政出多门,职责不清,导致执法者与经营者产生矛盾,这在相关部门的管理中,都程度不同地存在。在执行政策上,不少私营企业主说,政府的政策是好的,可是在实际执行中,经常出现走样的问题。
4、个体私营户素质参差不齐。一是民营经济从业人员素质较低。从从业人员的文化程度看,被调查的个体工商户中,初中及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占47.77%,高中占45.35%,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只占6.88%;私营企业主中,大本以上文化程度的只占17.11%。从从业人员的来源情况看,我市从事个体经营的人员多数来自于城镇企业下岗职工和农村进城人员,有68.6%的个体经营者从事个体经营前是企业职工或农民。二是管理及执法人员素质有待提高。一些管理部门只把个体工商户看作是被管理的对象,不把其当作服务的对象,重视管理职能,忽视了服务的职责。三是缺乏管理和技术人才。49.7%的人认为私营企业寿命短的主要原因是缺乏管理人才,92.12%的机关干部认为我市高素质人才的拥有量与经济发展不相适应。
5、个体私营经济的信誉和信用度仍然偏低。87.27%的管理部门人员认为,目前个体私营业者重信用、守合同的观念较弱或一般;93.33%的人认为,个体私营业者的法律意识较弱或一般。由于信用较低、法律意识淡薄,使个体私营业主的资金筹集和产品销售较难。78.84%的人愿意到公有大商场购买商品,68.79%的人认为,公有大商场的商品价格虽高,但质量可靠。
6、管理不活,与外地差距较大。由于多年来对个体私营经济所形成的偏见,政策性歧视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在金融政策方面,个体户和私营企业贷款难的问题一直没有解决;在我市,经营大米及小杂粮的与经营面食、肉食等熟食品的一样要办卫生许可证,而外地大多数区别对待。如果这样,那么,生产粮食、水果的农民和经营水果的商贩岂不也要办卫生许可证?许多条条框框限制了民营经济的发展。
三、个体工商业户对发展民营经济的意见
1、希望转变政府职能。79.39%的人认为,政府在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中应担当服务者的角色,20.61%的人认为,政府在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中应担当管理者的角色。76.97%的管理部门人员认为,应尽快成立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协调办公室或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以加强对民营企业的管理与服务。
2、希望营造宽松环境。78.18%的人认为,政府在发展地方经济中应营造一视同仁的政策环境。取缔无证经营,增强政策透明度,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对个体工商户的收费项目要公开,要定期向个体工商户通报信息,并要建立一个个体私营经济投诉中心。同时,应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尽快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以及社会中介服务体系。
3、希望制定优惠政策,强化政策落实。个体私营业者呼吁政府出台相应的优惠政策,放水养鱼,"民富"而后才有"国富",先发展,后规范。在贷款等方面要加大对私营经济的扶持力度,鼓励有经济实力的民营企业向高科技领域投资。民营企业应享受同公有企业一样的贷款政策。同时,要狠抓政策的落实,不能把优惠政策停留在口头上、纸面上。
4、希望提高服务水平。64.24%的管理部门人员认为,目前政府管理部门对个体私营经济服务水平一般,30.31%的认为较低,认为较高的只有5.45%。要加强对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及财会人员的管理和培训;要象兴办外商投资企业一样,对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实行一站式服务。
5、希望积极吸纳、培养人才。私营企业要立足长远,不断发展,必须重视人才。对招聘来的人才,不但要给予优厚的条件,而且企业主要有识才之能,用才之方,容才之德。
6、希望鼓励私营企业参与国有集体企业改制。大部分管理部门人员认为,国有企业的改制需要私营企业的参与;私营企业的优秀经营者可以担任国有控股企业的总经理。要积极、大胆鼓励个体私营业者参与企业改革、改制,通过参股、控股等形式实现对国有集体企业的控制和管理。
7、希望加强对私营企业优秀经营者的扶持力度。社会各界人士普遍认为,要象对待国有企业那样,加强对私营企业优秀经营者的扶持力度。要多树立私营企业龙头,特别是第二产业的龙头,从而带动第三产业的发展。
四、我们的思考及建议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民营经济有着巨大的活力和强大的生命力。加快民营经济发展是新时期各级政府抓经济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当前我市政治安定、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对发展民营经济十分有利,只要全市上下来一次彻底的思想大解放,观念大转变,环境大改善,我市的民营经济就会来一个大发展,就会真正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国民经济发展的生力军。
1、解放思想。思想的大解放,是我市民营经济发展的前提。在民营经济的发展问题上,由于思想解放的程度不够,产权制度改革不到位,致使个体私营及股份制等民营经济的发展落后于东部地区。八十年代末到九十年代初,特别是邓小平南巡讲话发表后,东部地区大胆试,大胆闯,在所有制问题上取得了较大突破,民营经济飞速发展。而我市对发展民营经济抓得不够,民营经济基本处于自然发展状态。党的十五大召开和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明确了民营经济的地位,澄清了人们的思想认识,极大地促进了民营经济的发展。目前,全国各地发展民营经济的热潮一浪高过一浪,形势咄咄逼人。我们一定要充分看到这一发展趋势,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民营经济,抓住这一历史机遇,解放思想,放开手脚,大胆地发展民营经济,赶上时代的潮流。自上而下,从领导干部到一般群众都思想解放,形成发展的合力,推动民营经济的发展。
2、转变观念。发展民营经济必须摒弃那些旧的、保守的观念,树立适合经济发展潮流的新观念。当前,要实现七个方面的观念转变。一是实现"成份"论向"效益"论的转变。要逐步淡化"公"与"私"的差别,强调"合法"与"非法"的不同,鼓励合法、守法经营,禁止、取缔非法经营,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以上缴税收多少作为评定及奖励企业或企业主的基础。要象奖励科技贡献人才那样,重奖那些对国家上缴税金多的个体户和私营企业代表。二是实现"补充"论向"重要组成部分"论的转变,将民营经济的发展纳入国民经济总体规划中,使其真正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三是实现管理向服务的转变。要增强政府各职能部门为民营经济服务的意识,提高重视程度,严禁歧视行为。建议综合经济管理部门要在宏观导向和信息咨询方面为民营企业提供服务;扶持民营企业发展出口创汇,农副产品加工和科技含量高的项目,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工商、公安、环保、交通、土地、城建、文化、教育、卫生、防疫、技术监督等有关职能部门,都要从速办理手续;各级金融机构要支持立项合理、效益好、信誉好、还贷能力强的民营企业,扶持其上档次、上规模;外经贸部门要帮助出口量较大的民营企业取得出口自营许可证;人事、劳动部门等要进一步完善人才市场、劳务市场和科技市场。四是实现"个体私营经济"向"民营经济"概念的转变。民营经济不仅包括个体私营经济,也包括股份制经济。因此,在民营经济的发展上,要鼓励私营企业参与国有、集体等公有经济的改革、改组、改造,走"公有民营"的改革之路。要重用那些经营有方的私营企业主,鼓励他们收购、兼并国有企业,实行国有企业民营化。五是实现"个体户"向"企业"、"企业"向"集团公司"层次的转变,走规模化、集约化的发展之路。要引导民营企业正确认识规模经营,逐步创造条件向股份化、集团化方向发展。六是实现三产向二产、传统产业向高新技术产业的转变,走"实业强市"之路。七是实现私营企业"家族式"管理向现代企业管理的转变。要引导私营企业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股权结构和法人治理结构,树立全方位开放的观念,树立长期发展的观念,克服"小富即安"的思想,推进企业的规范化管理。
3、改善环境。主要是政策环境的改善,它是我市民营经济发展的关键。改善政策环境,政府是主角。要着重解决好政出多门、政策落实不到位、政策执行走样等问题。
第一、制定公平、稳定、协调的政策。公平的竞争环境是民营经济发展的迫切要求。调查中,有的私营企业主说,我们不需要什么特别的优惠,我们只求有与国有企业同样的待遇,没有歧视就是最好的优惠。随着经济国际化进程的加快,对所有企业实行"国民待遇"将是大势所趋。因此,从长远看,在地区经济的发展中,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应实行一视同仁的政策。如在财税、信贷、投融资、水电供应收费、用工、专业人员技术职称评定、社会保障等方面,不论什么所有制的企业,待遇应一律相同。当然,对起步阶段的私营企业应实行一定的鼓励、扶持政策。东部地区对私营企业的发展都实行了比较优惠的用地、收费政策。从地区间的竞争看,谁的政策最优惠,谁就拥有吸引投资和吸引人才的优势,谁就有发展的优势。政策的稳定性也是私营企业主较为关心的一个问题。要在国家大政策方针的指导下,制定稳定的地方政府及各职能部门的具体政策规定,使私营企业的发展有稳定可靠的基础。政策的协调性也是至关重要的。地区经济的发展是一个矛盾的统一体,任何一项政策的制定都要与其他政策相协调,才能促进经济的发展。否则,政策的正面效应就会相互抵消。
第二、加大政策的宣传力度。有了公平、稳定、协调的政策,还必须配之以必要的宣传手段,才能使政策深入人心,使人们了解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和应该怎样为。以往,由于各职能部门对其各种政策规定的宣传力度不够,常常出现"事后纠正"、"事后罚款"的问题,引起个体工商户及私营企业主的不满,产生一些矛盾和问题。因此,政策一旦出台,就要大张旗鼓地宣传。同时,各职能部门要将其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及有关政策规定制成小册子,发放到经营者手中,为投资者提供指南,增强政策的透明度,避免"暗箱操作"。
第三、建立统一、规范的服务体系。统一、规范的服务体系,是各种政策得以顺利实施的保证。一是要推行"一站式"的服务程序。要象对外商投资企业的服务那样,从企业的注册登记、营业执照办理到企业的用地、用工手续审批等,实行"一站式"服务。二是要实行"一个漏斗对下"的收费办法。要对收费项目和标准加以规范,统一实行"收费明白卡"制度,推行"统一收费,多家分流",避免政出多门、"有利时多家插手,有难时无人问津"的现象,消除多家收费的负面影响。
第四、加强政策落实的监督检查。要坚决禁止"三乱"(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现象,并严肃查处"三乱"行为。清理收费项目,对不合理、不合法的项目要坚决取消;对标准过高的要坚决降下来,对重复收取的要坚决予以合并;要建立健全经济举报"110",并增强案件查处的透明度。
五、国税部门支持民营经济的主要措施
税收作为政府组织财政收入、调控国民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在社会经济生活各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作为基层国税机关,有效发挥税收的组织收入和宏观调控功能,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是我们的应尽职责。我们将从以下 个方面扶持全市民营经济的发展。
1、立足国税工作实际,牢固树立鼓励、支持和引导民营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
各级国税机关和全体国税干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观念,从推进黄石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高度,增强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充分看到加快民营经济发展是黄石税收的潜力所在、希望所在、关键所在,牢固树立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民营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坚决冲破一切妨碍民营经济发展的思想观念,坚决改变一切束缚民营经济发展的做法,坚决革除一切影响民营经济发展的体制和制度弊端。坚持依法治税、依法行政,以经济为本,视纳税人为客户,“亲商”、“重商”、“爱商”、“富商”、“安商”,努力将各级国税机关建成纳税人之家,让更多的纳税人赚更多的钱、纳更多的税,支持和推动民营经济更快更好地发展。在税收服务上做到“公、快、省、高、廉”。“公”,即公正、公平、公开;“快”,即对所有纳税事务快受理、快办结;“省”,即使纳税人依法纳税成本最低;“高”,即办理税务事项高水平、高质量、高满意度;“廉”,即办理涉税事务无不廉洁行为,做到“向纳税人征税,为纳税人服务,让纳税人满意”。
2、用好用足用活政策,支持民营经济跨越式发展
各级国税机关要建立健全税收政策落实保障机制,切实做到政策明文规定的,不打折扣、认真执行;政策允许范围内的事,抓紧时间、及时办理;发现政策执行中没有到位的,及时到位,使政策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经济优势,转化为企业实得利益,支持企业做大规模、做优产品、做强产业、做活市场。
一是支持创业型小户发展。落实增值税起征点调整的政策,将货物月销售额起征点由原来的800元调整为5000元,劳务月销售额起征点由原400元调整为2000元,推动就业和再就业,促进民营企业的原始积累和持续发展。
二是支持科技进步型企业发展。认真贯彻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新办“三产”企业减免税、老少边穷地区企业减免税、技术转让收入免税、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等优惠政策规定。
三是支持外向型企业发展。对取得外经贸部门批准的进出口经营权的民营企业发生的出口业务,在报关出口、外汇核销后,符合国家出口退税政策规定的,及时办理退税。
四是支持吸纳下岗职工就业型企业发展。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申请办理税务登记证的,核发“免费专用税务登记证”,并全额免收税务登记证工本费。
五是支持农业生产服务型企业发展。对直接生产销售初级农产品的民营企业,按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对从事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生产的民营企业,产品属于国家规定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目录范围的,可以享受增值税免征、即征即退或减半征收的照顾。
3、健全税收管理体制,强化纳税服务
一是减少审批环节。在不违反税法规定的前提下,将一些审批权限下放到县级管理局、征收局和农村征收处,极大地方便边远地区纳税人办税 .
二是规范税务检查。科学制定税收检查计划,避免重复检查、随意检查、多头检查。除上级国家税务局下达的税收检查项目和重大偷税、骗税举报外,对民营企业的纳税检查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次。
三是加强税法宣传教育。加强税收政策咨询、宣传、解释和相关经济税收资讯服务。指导纳税人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开展对企业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财务核算培训。
四是推行多元化申报纳税。加强税收信息化建设,以优越的网络环境为纳税人提供“零距离、全天候、超时空”的税收服务,由纳税人自主选择上门申报、电话申报、网络申报和银行网点申报等多元化申报纳税方式,降低纳税成本。
五是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对内,贯彻落实好执法责任制和税务行政过错追究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对外,严格执法手段和征管纪律,积极查偷堵漏;加大对做假帐偷税、骗取出口退税和倒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完善民营企业税收征管,推行“区域平衡”和电脑定税管理办法,进一步平衡地区、行业、业户之间税负。
六是发挥税收经济杠杆作用,促进民营产业结构的优化。一方面通过各类专业数据报表、统计分析和税源监控系统,及时分析行业和重点民营企业的税源状况,预测其发展前景,为政府进行重大决策、调整产业策略以及制定科学的经济计划提供可靠的统计数据和资料;另一方面还通过有关税收政策的实施,来调整民营经济结构和产业分配。主要是鼓励技术创新。对于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新办高新技术企业、研制开发新产品、科研机构转制等要给予税收照顾,进一步促进技术创新和高新技术的发展;支持外贸出口。对外贸企业、出口自营企业的出口业务从税收上积极扶持,按照国际惯例,及时办理出口退税,使企业商品以不含税价参与国际竞争,增强出口创汇的能力;吸引外商投资。进一步落实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和吸引外商到我市投资办项目,同时,优化税收环境,使外商投资企业在黄石能够进得来、留得住、上得去。
(原载《湖北省税务学会2004年税收调研成果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