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局、阳新县局、城区各区局、稽查局、直属分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各项征管工作制度,努力夯实税收征管基础,促进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稳步提高,市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税收征管基础工作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及依据
这次征管基础工作检查主要内容是检查《黄石市国家税务局税务登记管理工作制度》(黄国税发[2006]114号)、《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令第16号)、《关于印发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文书的通知》(国税发[2006]1199号)、《湖北省国家税务局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鄂国税发[2006]191号)、《个体工商户建帐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06]17号)、《集贸市场税收分类管理办法》(国税发[2004]154号)、《税收管理员税源管理工作标准(试行)》(鄂国税函[2006]209号)、《税收管理员制度(试行)》(国税发[2005]40号)、《税收管理员工作平台应用管理暂行办法》(鄂国税函[2006]205号)、《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5]43号)、《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良性互动管理办法(试行)》(鄂国税函[2006]210号)、《关于明确税收征管质量考核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征管司函[2004]50号)、《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管理办法(试行)》(鄂国税函[2005]25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行办税公开工作的意见》(国税发[2006]172号)、《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税发[2004]138号)、《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欠税公告试行办法》(鄂国税函[2005]21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工作的通知》(鄂国税函[2004]189号)、《黄石市国家税务局税收征管资料管理办法》(黄国税发[2006]116号)、《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国税发[2005]92号)等19个征管基础工作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发现和查找当前征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寻求解决的办法和措施,促进税收管理提高年各项征管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