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遵从,又称税收遵从,是纳税人在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条件下基于对自身主体地位、存在价值和权利义务的正确认识而产生的对税法理性认知、内化认同和自觉奉行的意识形态。由于其体现了现代公共财政休制下税制优化的目标,涵盖了现代社会公民自我意识与国家意识提升的基本思想,因而成为了衡量现代税收管理绩效的一个关键标准。研究和促进纳税遵从,已成为当前营造以平等法治、诚信和谐为特征的税制环境过程中的重要命课。
一、当前纳税遵从意识缺失的原因剖析
在当前的税收工作实践中,纳税人不遵从税法的问题还普遍存在,偷逃骗税的行为也时有发生。按照纳税人在具体征纳过程中的主观心态,大致可以归为以下三类:一是无知性不遵从,表现为不关注税法,对税法知识缺乏最基本的学习,或者是对税法知识一知半解,导致在经营活动中不能正确开展会计核算,不能正确计算申报税款,不能向税务机关提供应该提供的纳税资料,从而导致不遵从的结果。二是情感性不遵从,表现为对税收和税务执法人员存在偏见,认为税收和税务人员的执法行为是对其合法财产权的一种剥夺,从而导致其对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征收管理行为进行情绪性地抵触和抗拒。三是自私性不遵从,纳税人对税法知识有所了解,但出于对物资利益的本能追求,导致其在经营活动中挖空心思,想方设法逃避纳税,主要表现为有的纳税人钻政策空子,蓄意偷税;有的做假帐,填假票,假停业,逃避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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