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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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份 |
全县国税收入完成数 |
其中:增值税 |
增值税比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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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 |
7142万元 |
6688万元 |
9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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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 |
10588万元 |
10140万元 |
9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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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 |
16958万元 |
16502万元 |
9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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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计划数 |
18700万元 |
18120万元 |
96.9% |
增值税可谓阳新县国税收入的绝对主体税种,加强增值税管理成为全县国税工作的重中之重。近年来,总局为解决“淡化责任、疏于管理”的问题,提出了“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任务,而管理的规范化是推进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的前提与基础。在此思想指导下,阳新县国家税务局积极探索和实践增值税规范管理的有效方法,并集思广益,对如何抓好增值税规范管理进行了深入思考。
一、加强增值税规范管理的意义与内涵
增值税是新税制改革的产物,增值税的管理是一项政策性、业务性、技术性较强的系统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