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税务机关是依法行使税收管理权的行政执法部门,基层税务部门税收管理执法活动的工作对象主要是依法承担税收法律责任和义务的狭义纳税人(它区别于“国家”、“纳税人”这一对称概念中的纳税人定义)。它们均是真实、具体、单一并具有典型意义的纳税人。基层税务机关在税收管理以及税收执法活动中既要依法办事、履行职责,又要服务纳税人。在处理责任与服务的关系上,既要承认二者的对立方面,更应该认识到二者的相互促进及良性影响方面。依法履行职责是目的,服务应是达成目的的基础或条件。良好的服务,和谐的征纳关系及互信的税企关系,可以为更好地履行职责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如何更好地为纳税人服务?我认为,基层税务机关相应税收管理岗位人员必须强化公仆意识,不仅要认识到严格执法是职责,更应该认识到服务也是份内之事,也是责任。
强化公仆意识更好地为纳税人服务,我认为以下方面不可缺失。
一、 摆正角色定位,深化服务理念
每一个公务员、每一个税务干部的工资、奖金和福利都是来源于纳税人的税收贡献,我们应视纳税人为“衣食父母”。一个国家没有纳税人,这样的国家基本上不成其为国家。没有纳税人,更无必要有税务机关。没有税收我们吃什么。因此,在实际工作中,每一个税务干部要从内心深处认识到真心实意地为纳税人服务是我们神圣的职责。
在日常税收管理活动中,要把这种角色意识、服务理念落实到自己的一言一行中。基层国税部门的工作庞杂,所有的涉税业务基本上都有所涉及,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不可能每一件事情的处理均能让纳税人理解、尊重和满意。但是只要我们将这角色意识贯穿渗透到税收服务的每个细节,我们的工作、我们的努力是会得到纳税人最大的理解和支持的。